金融投资报 > 证券市场 > 正文

鹏博士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售股

金融投资报 2014-09-17 08:11:22
小 | 中 | 大
 本报讯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孙雪龙和马惠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6.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2元/股。
   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康、徐云伙、杨文明、杨兴勇、黎岗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9.4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2元/股。
   以上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64万股。
   实施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64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391509529元人民币减至1391153129元人民币。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