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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延长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经济参考报 2021-03-23 1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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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将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16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两部门还发文明确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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