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银行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集中对11起银行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从通报内容看,收到罚单的14家银行机构主要是在办理资本金结汇、跨境担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银行卡交易、跨境债权转让等业务时出现了违规。
从金额上看,本次通报涉及处罚金额最高一例达1764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另外两个罚单金额超过千万的违规案例分别是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其中,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
按要求,银行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尽职审查外汇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持续监控客户业务变化,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而从通报案例看,银行违规多数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这与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外汇政策法规传导、人员培训、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密切相关。同时,银行多数未尽职审核的违规也是因为尽职展业意识不强、未建立与展业审核要求相配套的工作机制。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作为资金跨境流动的枢纽,其展业尽职和合规经营对于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流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