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近期和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对已发行企业债券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风险排查责任,提高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存续期管理水平。
通知称,对排查后存在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第一时间组成风险应对工作专班,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应对方案,定期进行调度,及时协调发行人、主承销商等开展风险处置,并派专人赴企业现场督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对区域内已发生违约且尚未处置完毕的企业债券,加强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企业债券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对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出现突发性风险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风险处置,防范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防止风险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