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记者吉雪娇
下半年以来,金融监管依然“严”字当头。据不完全统计,7月银保监系统共发布罚单438张。其中,银保监会发布2张罚单,均指向保险公司违规行为。银行机构处罚方面,信贷业务违规依然是“重灾区”,其中不乏百万级罚单。
多家保险机构“踩雷”虚假资料
7月,银保监会发布2张罚单,均指向保险公司违规行为。
其中,因投连险实际销售渠道与报送监管信息不符,利安人寿收到银保监会下半年开出的首张罚单,被处以罚款30万元。
罚单显示,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利安人寿通过线下填写投保单、线下收缴保费、业务管理部手工录单的方式销售“多利宝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涉及保费20097.3万元。上述业务未通过利安人寿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也未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但公司在业务投保单上“业务销售渠道”记载为“网销”,“代理人姓名”记载为“网络销售”,“代理人代码”记载为“632W10100”(江苏分公司的虚拟销售代码)。2017年4月11日,利安人寿向原保监会上报“2017年3月寿险公司互联网保险统计表”,将上述业务记载为“自营网络平台-保险公司”。
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则存在违规计提销售人员绩效工资的违规行为。根据罚单,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未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没有充分依据且未经测算,于2017年末分两次计提农业保险销售人员绩效工资925.23万元,实际仅发放216.22万元,多计工资费用709.01万元。对于上述多计提金额,公司在原科目冲销2018年费用635.44万元,并错误列支2018年员工薪酬58万元,导致2018年财务报表少计工资费用693.44万元。
对此,银保监会对中华联合财险辽宁分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同时,4位直接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5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上述两家险企均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事实上,“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也是近年来保险机构“踩雷”的主要原因之一。以7月为例,四川鸿霖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均出现相关违规。
银行机构信贷业务违规仍存
银行机构处罚方面,7月,信贷业务违规依然是“重灾区”,其中不乏百万级罚单。
7月31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存在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以及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20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同日,辽阳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辽宁灯塔农村商业银行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关联交易贷款集中度超比例、未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披露、为无真实贸易背景办理票据业务、以贴现资金作为银行承兑业务保证金,被处以罚款300万元。
除高额罚金外,还有银行机构同时收到多张罚单。如7月28日,贵州银保监局披露9张罚单,剑指贵阳银行两家分行、四家支行以及相关责任人。处罚缘由涉及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以自有资金借道发放信托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合计235万元。这也是贵阳银行继6月下旬连收10张罚单后再度受到处罚,而此前处罚同样集中在贷款等业务方面。
此外,7月因信贷业务违规受到处罚的银行机构还包括,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发放本行股权质押贷款”;吉林银行“违规发放关联交易贷款”;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转嫁贷款服务中产生的抵押评估费”;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龙江银行宝清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信贷资金被他人使用并形成不良”等。
值得留意的是,除机构罚单外,对于个人的处罚力度也持续加码。据不完全统计,在7月银保监系统发布的罚单中,有8位从业人员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其中包括臧洪喜对于洪永安村镇银行以贷还贷、以贷还息、贷款资金用于归还银承垫款或支付银承垫款利息,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违规向域外企业发放贷款及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行为直接负责;胡燕青、陈露波“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