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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大幅降低投资门槛

金融投资报 2020-06-18 0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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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6月18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境外资金和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自然人)对A股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商务部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拟大幅降低投资门槛。

《办法》中明确,降低对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或其全资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从拥有1亿美元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资产的要求,分别降至5000万美元和3亿美元。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2个月。

取消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明确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预定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

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或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持有或者增发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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