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记者 杨成万
复工就是稳就业,营业就是稳经济。这是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一句话,表明了政府层面对推动服务业复工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迫切心情。“《意见》对加快促进服务业复工营业,大力推动服务业创新转型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务实、干货多、可操作性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这无异于给中小微服务类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四川省服务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财税:免征减征缓缴三项社会保险
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意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的,其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这条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的实质意义就是,在未来8年时间内,企业即使赚了钱,但如果弥补了2020年发生的亏损后账面净利润为负时,则不用缴纳当年的企业所得税,说白了,就是让企业少交税。”有业内人士表示。
《意见》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全省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探索推行“共享员工”和临时性就业,进一步扩大返岗农民工健康证互认覆盖范围。
“免征、减征、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是一个普惠性政策,只能力度大小不同而已。”有业内人士解读道:对中小微企业最长可免征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最长可减征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最长可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金融:鼓励龙头企业发行专项债券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落实国家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再贷款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助、应急转贷损失补助等财政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与服务业相关行业商协会和大型商品市场、商业综合体、电商平台等,主动对接金融机构,争取联保联贷,支持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
相关金融机构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利率定价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鼓励加点幅度低于同期平均水平。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发行专项债券,解决企业复工营业流动性资金需求。积极开展“服保贷”试点,拓宽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意见》要求利率定价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鼓励加点幅度低于同期平均水平,而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比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要低一些,加上加点的幅度低于同期平均水平,这样就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成本。”有业内人士表示。
在发行专项债券方面,目前四川省已有多家企业发行了专项债券。如服务类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华西证券(002926)发行了10亿元,非上市公司四川航空拟发行7.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四川省商投集团拟非公开发行10亿元疫情防控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成功发行疫情防控债5亿元。
其他:减免服务业企业房屋租金
《意见》鼓励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列入国家级及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的街区,减免入驻服务业企业房屋租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政府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对生活必需品保供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设施设备及物资采购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市(州)政府对电商平台赋能带动服务业企业上线复工营业且免收上线平台经营费用的平台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目前,成都高新区拟对天府软件园、生命科技园、新川AI创新中心、新川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长岛一期、西区厂房、西区创新中心、生物城生物产业孵化园、起步区孵化园、菁蓉汇、国际人才城、社区综合体等入驻的服务业企业减免房屋租金。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初步测算,区属国有企业预计减免租金超过9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预计减免租金超过1000万元,总计减免租金超过1亿元。
《意见》鼓励市(州)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一定补贴。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此外,积极贯彻国家有关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的措施。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对在疫情期间贡献突出的服务业企业,运用信用联合奖励机制给予正向激励。对服务业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除严重失信行为外,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及时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贷困难的服务业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