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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试点创新企业境内上市

金融投资报 2018-03-31 08: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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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中国政府网消息,3月30日,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据悉,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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