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政府网消息,3月30日,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据悉,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