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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深度报道| 金丹科技明日上会 四大问题待解

金融投资报 2017-12-18 1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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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苏启桃

       12月19日,又有几家公司上会,接受审核。其中有一家叫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的颇引人注目,因为其又是一家新三板往主板跳的企业,且其存在三类股东问题。

       金融投资报记者整理发现,金丹科技从新三板而来,但公司业绩波动剧烈,且长期高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同时,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今年研发投入骤降;另外,当初签订的苛刻的对赌协议却在IPO前全部轻松解除,实在蹊跷。


       业绩波动剧烈

       公开资料显示,金丹科技是一家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大规模工业化生产 L-乳酸及其衍生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而L-乳酸系列产品在工业应用中作为防腐保鲜剂、酸味剂、 PH 值调节剂、抑菌剂、保湿剂、清洁剂、生长促进剂、补钙剂等,在食品、化妆品、化工、医药、养殖、纺织印染等行业均有广泛的用途。公司称,自己目前年产能在11.3万吨,占国内乳酸产能的四成,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但这样的优势并未在业绩上体现出来。

       招股书披露,2014-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5.70亿元、5.86亿元和3.14亿元;对应的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716.48万元、3604.98万元、5358.01万元和2586.53万元。很明显,最近几年无论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均出现较大波动。且2017年上半年增收不增利,营收同比增长9.6%,但净利润下降23.15%。


       高度依赖税收优惠和补贴

       对于金丹科技的业绩波动问题,公司并未进行回复。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产品价格波动影响之外,最大的影响或来自于公司高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各项补贴。

       首先,金丹科技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 10 月 23 日和 2017 年 8 月 29 日获得认证,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公司产品销至海外,还享受相关的出口退税,虽然2014年至今出口退税率多有变动,但仍是一大优惠;另外,公司产品糖化渣属初级农产品,其所实现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公司研究开发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减免的税收金额分别达到508.6万元、664.05万元、890.64万元和494.48万元。

       近些年,公司所享受的政府补助还逐年增长,主要是政府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承担国家科研项目、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等给予的补助奖励资金。2014-2016年、2017年1-6月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608.28万元、1,866.45万元和2,360.67万元和435.97万元。

       很明显,今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大减,净利润也就顺势下降了。


       今年研发投入骤减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招股书中多次强调对研发的重视。在2014-2016年金丹科技也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各期研发费用分别达到2458.07万元、2378.36万元、2418.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4.01%、4.17%、4.13%和2.99%。尽管有所波动,但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4%之上。

       但到了今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骤减。2017年1-6月研发费用仅940.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仅有2.99%。而在去年上半年,公司的研发费用还达到1215.25万元,占营收比重维持在4.24%。

       另外,研发资金投入减少的同时,公司研发人员也在削减。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618人,其中研发人员113人,占比达到18.28%;但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增至650人,但研发人员却削减至107人,占比仅有16.46%。

 

       苛刻对赌协议IPO前“轻松”解除

       作为一家有点历史的企业,金丹科技的历史沿革较长,其中也有引进资金签订对赌协议的过往,但是在IPO之前,这些苛刻的对赌协议却全部“轻松”解除了,甚是蹊跷。

       招股书显示,2010年9月,公司曾进行第五次增资,广州诚信、深创投、郑州百瑞、洛阳红土、中国风投、宁波优越现、浙江中资、中国汇富纷纷溢价现金出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

       同年6月9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鹏与广州诚信、郑州百瑞、深创投、洛阳红土分别签署了《增资扩股的补充协议》,对一系列事项进行约定。其中提到,张鹏承诺公司2010-2012年的净利润5000万元、6500万元和7200万元;且承诺合同签署之后4年内上市。

       很明显,公司并未在四年内IPO,2015年3月31日,张鹏与中国风投、中国汇富、宁波赛尔、浙江中资再签署了《协议书》,约定若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实现 IPO 则其将以上述投资人当初投资总额加每年8%的利息回购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对赌协议较为苛刻,且2010-2012年的业绩承诺大概率并未实现,因为到2016年公司的净利润才勉强实现2010年的承诺。但是,在2016年10月25日和12月15日、12月19日上述苛刻的对赌协议却轻松解除了。为什么可以这么配合,轻松解除?有没有其他的协议?

       上述问题,金融投资报记者整理发至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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