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璐璇
整个八月份,海立股份(600619)从停牌宣布大股东将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权,到复牌后又突然宣布终止此次股份转让事项,让大批投资者猝不及防。
上海电气集团于8月1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512.89 万股股份,占海立股份总股本的 20.22%。为防止内幕信息泄露,避免股票异常波动,海立股份于7月31日起停牌,随后于8月14日复牌。根据公告,本次公开征集期间为 10个交易日,自 8月14日起至8月25日止。然而到了8月 21 日,征集期还差4个交易日,上海电气集团再次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终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拟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报备,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于次日停牌一天。
公告一出,引发资本市场一片哗然。上交所也于8月22日对海立股份发出了问询函,要求其对突然终止此次股份转让事项给出合理的解释。海立股份在收到问询函后继续停牌至今。海立股份在回复中称,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受到了外界对其是否存在定向受让方、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利益定向输送嫌疑等种种质疑,经过慎重论证,公司认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不成熟,为充分保护海立股份及其投资者的长期利益,维护海立股份经营稳定,立足海立股份长远发展,决定终止本次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股份的事项。
对于海立股份和上海电气集团给出的这种解释,市场和股民并不买账。金融投资报记者了解到,已经有25位海立股份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将向海立股份和上海电气集团就其是否涉嫌信息欺诈的问题提出申诉。有投资者表示,海立股份发出的声明完全没有把事情说清楚,方案不成熟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不成熟的方案怎么可能通过上海国资委的审核?投资者甚至怀疑,海立股份临门踩刹车,完全是怕突然杀出来的有力竞争者挤走了已经内定的受让方,海立股份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任性终止了交易,这种行为没有考虑到期间买入股票的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部分中小股东的诉求是,海立股份和电气集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停牌,修正股权转让方案,尤其是不能让海立贸然复牌。如果海立股份贸然复牌后股价大跌,这些中小股东将对海立正式提出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并联络全国各地的几千名海立中小股东,一起讨个说法。
明天上午10点-11点,上海电气集团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互动” 网络平台,召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终止控股权转让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解释此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的相关情况。其后续能否推出有力措施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拭目以待。
附记者今日获悉的《25位中小股东对海立股份信息欺诈提出申诉函》全文如下:
致海立股份并上海电气集团负责人:
我们是海立的25位中小股东,今就海立股份涉嫌信息欺诈问题,向大股东提出申诉:
1、海立用“公开转让的条件不成熟”为由,宣告提前终止转让。请问,当时你们设计了13个受让者条件,电气集团也予以批准,难道还没准备成熟?上海市国资委仅5天就批准,上海市领导也同意,难道他们的决策也不成熟?难道不成熟的公告就能随便发吗?
2、离股权挂牌拍卖截止期还有4天,就终止转让,海立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的解释是:“担心外界质疑海立有内定受让对象、搞内幕交易的舆论压力”。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做贼心虚,确实害怕更具实力的企业在竞拍的最后1天,击垮你们心仪的受让对象?这种行为就是房地产拍卖中存在的“假拍卖、真内定”,是搞内幕交易!
3、海立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作出的另一解释是:“公司2016年业绩已有改善,中报业绩也大幅增长,担心公开转让股权,有贱卖国有资产的质疑”。这也是牵强附会,愚弄公众。海立业绩改善,不可能是其大股东现在才知道的事,在转让公告前早就发生。转让公告中,按30天平均价10.54元作为转让底价,这是拍卖的惯例,也得到上海国资委认可和批准。何况,最终竞出的拍卖价还没有出来,怎么就能担心是国有资产贱卖?无非是自己给自己套用一顶莫须有的大帽子,来为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作掩饰,为错误行为辩解!
4、海立首次转让公告后,停牌5天,又发布经上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这无疑是公开的、权威的信息。在此之后的6天,成交1.34亿股,均价12.46元;在13-13.6元,成交4300万股,涨了30-34%。我们中很多人是在此期间高位买进的。更多的人因为相信公告,在涨了30%以后也未抛,反而继续加仓。请问,如果终止转让复牌后,股价连续暴跌,海立股份如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因信息欺诈或信息误导,要承担法律责任?
5、我们强烈要求海立股份和电气集团,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停牌,修正股权转让方案,如改为国资之间的内部协议转让,提高转让底价等,以维护海立的形象,维护上海国资改革的形象,尤其是不能让海立贸然复牌。
6、海立的出尔反尔行为,本身就是对股权拍卖市场规则和市场经济法则的蔑视和挑战,是对上海国资改革形象和进程的严重破坏,是对中央高层要求上海成为改革的领头羊和排头兵的亵渎,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严重侵犯。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7、如果下周一海立投资者说明会上,仍用冠冕堂皇、言不由衷的理由,掩盖真相,来对投资者打马虎眼,不拿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的纠正措施,要投资者吞下苦果,那么,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仅会引发众怒,对上海国资改革和央企混改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会有更多的国企和民企都来如法炮制:推出重大重组方案——股价大涨——主力出货——公司突然称考虑不成熟、宣布终止——股价暴跌、中小投资者受损。
届时,我们将对海立正式提出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并联络全国各地的几千名海立中小股东,共同伸张正义!
望海立股份和电气集团三思,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危机,还投资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