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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亿非法占款未还却为子公司担保 *ST华泽大股东债多不愁

金融投资报 2017-06-20 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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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成万

        6月20日,*ST华泽(000693)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未获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该项议案未获通过。据悉,虽然投同意票者发表了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理由和意见,但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法占用公司15.6亿元非经营性资金至今未还的情况下,却为其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再次给公司埋下隐患,是一种典型的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唇枪舌剑担保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王应虎对该项议案投了同意票并表示,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银行进行续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贷款进行担保,天经地义,逻辑正常;偿还占用和利用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两者并不矛盾、并不相互排斥;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偿还资金占用的承诺没有宣布作废,一直在积极进行中;按目前实际情况,偿还占用也不可能一步和一次保证资金全部到位,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同意续贷,尤其珍贵,这是保证公司资金链不断裂的必要补充。

        不过,公司董事夏清海对该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有:公司负债率太高,不应再继续提供担保;在公司因违规不断受到监管部门调查的情况下,最近又爆出新的违规担保,公司已经不堪重负,公司的任何担保行为都必须严控。

       “解决大股东对陕西华泽的非法占用资金问题直接关系到陕西华泽债务的清偿,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一拖再拖,毫无实质进展,造成公司目前的困境,如大股东按照承诺解决资金占用,就无需公司提供担保而增加其负担和风险。在目前的状况下,继续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不利于公司下一步的重组,不利于公司的整体盘活。

        夏清海同时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否决,现在前提和条件未作任何改变、且未向各位董事进行合理解释和深入沟通的情况下,照抄照搬原议案再次进行表决不是负责任的表现。

        公司董事刘腾对该项议案也投了反对票,其反对理由为,此为上次已表决议案,相应情形并无重大转变。“已被否决议案再次表决机制是什么希望董秘办能告知。”

       “该项议案为公司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议案且未获审议通过,本人当时发表了反对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张莹对该项议案也投了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大股东对公司大额资金占用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已造成公司沉重的偿债压力,并影响到公司持续性经营。借新偿旧不是解决公司现有问题的有效方式,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问题,导致重大问题拖而不决,降低解决问题的迫切性。

        对此,有市场人表示,虽然企业向银行贷款,由母公司提供担保很正常,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口口声声说,作出的偿还资金占用的承诺没有宣布作废,一直在积极进行中,请问有何实际行动?至今偿还了多少占款?


        非法占款何时清偿

        根据公司此前的公告,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法占用公司14.97亿元非经营性资金。2016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涛、王应虎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占用的还款事宜,且优先采用现金的方式偿还占用的公司资金,若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

        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1,021.39万元。“连利息都不够,今年又过去了5个多月时间,再也没有新的偿还记录。”公司有关人士无奈地表示,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也成了一句空话。

        2017年2月13日,王涛、王应虎提交给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未获表决通过。2017年4月19日,公司收到王涛、王应虎的《关于清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措施的说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人通过采取“主导成立新材料产业基金、处置土地和矿山资源合作变现措施保证清占资金”等多种方案解决占用的资金问题。不过,时至今日上述承诺仍然停留在书面上,没有变为现实。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最近公司公告称,公司又新发现了两笔共计6082万元的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问题。一笔是2016年5月23日,华江新材料将其在原借款合同项下的3435万多元借款本息转移给陕西华泽,由星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辉、鑫海资源(上市公司之孙公司)、华江新材料公司对此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笔是2016年4月29日,华江新材料将其借款合同项下的2794万元债务由陕西华泽承担。星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辉、鑫海资源、华江新材料对此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由于上述两笔贷款逾期未还,建行西安高新区支行对陕西华泽、鑫海资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偿还本金。这样,公司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法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增加到15.6亿元。

        虽然华江新材料承诺,在两个月内向相关银行归还或解决上述 6082万元的债务转移问题,从而解除陕西华泽的连带担保责任。但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多月,华江新材料并没有任何动静,中小投资者担心上述承诺会“落空”。

        由于王涛、王应虎多次“食言”,已经失去了公司的信任,公司财务顾问表示,鉴于其曾多次违反承诺事项,资金清欠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及其他股东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保护公司财产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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