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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信托产品合同规模已达30.85亿元

金融投资报 2017-02-14 16: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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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卢建波)自2006年9月《慈善法》实施以来,信托公司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就被大大激发。据中国慈善联合会2月14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12个省市和慈善组织成功备案了22单慈善信托产品,初始规模达0.85亿元,合同规模约为30.85亿元。中国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表示,这一数字反映出当前慈善信托试水的效果是非常不错的,因为在《信托法》出台后的十年时间里,慈善信托产品也不过十几单而已。

        《报告》显示,从合同金额来看,千万元以上的慈善信托产品占23%,百万级别的慈善信托产品占41%,百万元以下的占慈善信托产品36%。《报告》认为不同档次的资金规模反映出慈善信托灵活、高效的特点,可满足不同委托人的慈善需求;从期限结构上看,2016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无固定期限的有3单,3年期以下有3单,5年期的有6单,10年期的有5单,永续型有5单。其中,五年期以上及永续型的慈善信托占比高达73%,显示了慈善信托产品持久性的特点。从领域来看,涉及教育、扶贫、儿童、扶老、环保等多个公益慈善领域,其中,科教文卫领域最受关注;从备案地域来看,东部完成的备案最多,达14单,这说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着更丰富的慈善资源。记者发现,尽管慈善信托前景良好,但业内亦有声音指出,目前市场对于慈善信托的需求不大,而信托公司从事慈善信托,基于社会责任考虑,在报酬费收取方面相比其它信托产品要低,仅微高于慈善信托业务成本,有的甚至赔本做。另外,慈善信托在实践面临中还面临税收问题,因为税收优惠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慈善信托的业务模式,这导致了慈善信托产品存在交易成本增加、监管链条变长、不必要风险衍生等问题。

        《报告》认为,随着慈善信托政策的不断完善,未来开展慈善信托业务的机构将显著增加,慈善信托的规模和数量将稳步增长,财产来源也将趋于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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