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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欣泰电气处罚保荐人注册会计师遭禁入

金融投资报 2016-07-30 1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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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包括对欣泰电气保荐人兴业证券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新华都信披违规案,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等。

       针对欣泰电气一案,张晓军表示,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也没有对欣泰电气的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做出审慎调查等;作为主承销商,没有审慎核查IPO材料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过案发后,兴业证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赔偿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没收保荐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收入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证监会决定撤销其证券从业资格,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同时,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没有对欣泰电气的财务报表起到勤勉尽责的责任。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决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5年和3年的市场禁入处罚。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对于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张晓军强调,近年来证监会对于欺诈发行加大了查处力度,市场参与各方应该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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