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9日表示: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批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增强股东权利意识,构建健康股权文化,提升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
试点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权,行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二是坚持普通股东定位,运用市场化手段,以普通股东身份按程序行使各项权利,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三是坚持规范透明,建立健全持股行使决策、实施、宣传等工作机制,实现持股行权工作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四是坚持循序渐进,以先易后难、稳妥推进、逐步摸索、确保可控的原则开展工作。
本次持股行权试点范围确定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试点区域。持股方式为,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规则,通过二级市场持有三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