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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再次上调 油价大降落空

金融投资报 2014-12-13 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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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12日24时。

    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2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这是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与首次调整下降幅度与提税相互冲抵,油价保持不变不同,此次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消费税并非普遍征收,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有利于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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