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 要闻 > 正文

微企又享税收利好

金融投资报 2014-10-09 09:04:54
小 | 中 | 大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


   根据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