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 要闻 > 正文

泸州老窖独董王明普辞职

金融投资报 2014-06-06 08:26:47
小 | 中 | 大
   本报讯 泸州老窖(000568)6月5日晚间公告,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明普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王明普辞去所任独立董事一职。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少于四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王明普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章程》规定人数,因此,在新任独立董事履职前,王明普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王明普未持有公司股票。
   资料显示,王明普曾于1995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处长,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巡视员等职务,并于2007年12月退休。最近五年曾任明星电力独立董事,自2012年6月起担任泸州老窖独立董事。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