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 要闻 > 正文

发改委“松绑”低价药定价

金融投资报 2014-05-09 10:42:19
小 | 中 | 大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近年来,一些药企在政府药品招标采购中恶性竞争,部分纳入医保范围的低价药招标价格远远低于生产成本。加上原材料、劳动力和环保等成本不断上涨,部分药品用途不广、用量少等原因,一批日均费用数元以下的药品厂家限产或停产,导致患者用不上低价质优的药品,其中包括部分急救用药,如每片几分钱的治疗心衰用药地高辛。
   此外,尽管部分公立医院在新一轮医改中取消了药品加成,但多数大医院依然离不开药品加成。治疗同一疾病,单价几毛至几元的药品显然不如几十元上百元获得的提成多,低价药在不少医院遭受冷遇。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有利于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减少高价药品使用,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医药费用下降。
   这位负责人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另外,有关部门将针对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通过竞争形成合理价格。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