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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家企业获批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资格

金融投资报 2014-04-02 08: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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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郑翔)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批复四川省新希望集团、东方电气、四川长虹、四川宏华4家企业纳入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范围,至此四川成为全国中西部地区获批企业最多的省份。四川相关企业获批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资格,对四川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提升外资利用水平、增强对跨国公司来川投资吸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允许企业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并通过限额管理的资金通道实现集团境内外资金双向互通。企业获批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一是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损失;二是有利于拓展境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有利于集中统一调配外债及放款额度、便利资金投放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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