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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该出手时就出手

金融投资报 2014-01-22 0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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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人士 黄湘源
   维护IPO恢复发行后的市场平稳发展、健康发展和长远发展,这有什么不可以坦坦荡荡,理直气壮地该出手时就出手呢?
   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问题并不在于明确了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大方向,而是在推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时候将其解释为“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完全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这种说法不仅违背了“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原则,而且也容易引起监管者对弱势群体投资者有失维护之责的质疑。在笔者看来,这正是IPO一重启就一地鸡毛的最根本性的实质症结之所在。
   这次IPO重启,或许本可以借中央决定推进注册制改革的东风,并充分利用现有IPO排队企业大部分已在近期通过一轮较为严格的财务自查和抽查的有利条件,先行一步实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改革。这样,不仅IPO发行方法和定价方式可以更好地坚持市场化取向,更好地体现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的原则,监管者也可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适时推进监管转型,在尽快促成《证券法》修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注册制条件下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更好地从事前监管向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转移,更有力而有效地尽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职责。现在,虽然说什么都晚了,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让到位的有效监管来弥补目前的IPO改革在某些方面所始料未及的不足,为下一步能更顺利地推进注册制改革积累经验和打好基础,这未尝不是一件得赶紧而还来得及不赶紧就真的来不及了的事情。
   既然目前依然还是审核制而并没有真正过渡到注册制,那就必须正视审核制背景下监管方式具有历史性局限和阶段性特征,不可能一步登天生搬硬套注册制规范和要求的现实。监管有作为,就得该怎么就怎么做,该窗口管理则窗口管理,该打补丁就打补丁,该出手时就出手。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强化监管常态化,是从审核制到注册制这一特殊的改革过渡时期所必不可少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排除伪市场化的干扰,让真正意义上的注册制返璞归真,顺顺当当地走上市场化改革正道的正义之举,大可不必挂羊头卖狗肉,非得用似是而非的伪市场化来为将退未退的审核制装点什么门面,更不能因为怕有人批评什么“倒退到行政监管”而就连该监管的也不敢出手了。
   证监会发言人这一次说得很好:市场化改革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更不允许哄抬价格,操纵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是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提出的加强过程监管制度安排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全面核查和堵塞新股发行制度的漏洞,坚决刹住高价发行、违规发行的歪风邪气,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逐步恢复市场信心,维护IPO恢复发行后的市场平稳发展、健康发展和长远发展,这有什么不可以坦坦荡荡,理直气壮地该出手时就出手呢?相反,不监管,不检查,不干预,听任发行价格炒上天,则必定是播下龙种,收获跳蚤,帮助那些新股溢价的利益中人赚到昏天黑地,而让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被他们玩得惨不忍睹,想必这一定不是真正愿意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的有为监管者所愿意看到的,更不是一切关心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正义人士和广大的投资大众所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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