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记者 吉雪娇
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以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细则,优化首套房、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通知发布当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均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表示正在积极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根据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同时,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此外,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截至记者发稿,已有多家大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工商银行表示,正在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建设银行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农业银行表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在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交通银行表示,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依法合规做好组织实施。
邮储银行表示,已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便利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引导银行与客户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自主协商,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